居民个人张某为独生子女,父母均已年满60周岁,张某的儿子就读于某小学。2020年张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10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330元。
(2)取得年终奖60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公司设计图纸取得劳务报酬2000元。
(4)每月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偿还房贷3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张某100%扣除
(1)计算2020年12月张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张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张某取得的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张某取得的2020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张某就2020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请的应退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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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5/15 09:27
1,(120000-24000-12000-60000-12000)×10%-2520-330
2,60000×3%
3,(2000-800)×20%
4,(120000+3000×80%-24000-12000-12000-60000)×10%-2510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2022 05/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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