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2×20年1月1日,因具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假定原成本模式下的折旧政策与税法规定相同。
资料2:2×20年12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一个事业部,且该重组计划已获得批准并正式对外公告。据此,甲公司对遣散员工进行补偿,共计600万元。预计推广公司新形象将发生成本10万元,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将发生支出4万元。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
(1)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20年1月1日变更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与重组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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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5/12 19:46
(1)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3600
贷:投资性房地产14000
盈余公积16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0
借:盈余公积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00
(2)与重组事项相关的直接支出=600(万元)
借:管理费用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
2022 05/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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