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标明税额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取得运费发票;(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万元;(3)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收入2260万元。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6.3万元。要求:计算该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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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6 09:40
同学你好
销项税额=2260/(1加13%)*13%=260
进项税额=30加10*9%加2.2=33.1
应纳增值税=260-33.1=6.3=220.6
2022 05/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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