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都商场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①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商品,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00000元;商场从农场购进水果,开具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5600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000元。②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750000元,其中大米95000,鸭蛋102000,食用植物油120200,水果90000,图书90500元,化妆品130000元,其余为其他商品。③商场为庆祝节日,将经销的家电免费发给员工。家电的购进成本120000元,零售价150000元;向某福利院赠童装,购进成本10000元,零售价15000元。要求:(1)根据①算该商场购进所有商品和新鲜水果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根据②算该商场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根据③算该商场将经销的家电发给职工的行为应处理的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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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6 08:38
1)根据①算该商场购进所有商品和新鲜水果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0.03+45600*0.09+180000*13%=51504
2022 05/0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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