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12月15日,甲公司作为政府推广使用的B产品的中标企业,以市场价格300万元减去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后的价格,将其生产的成本为260万元的B产品出售给丙公司,该产品的控制权已转移。甲公司确认了销售收入270万元并结转了销售成本260万元。2×19年12月20日,甲公司收到销售B产品的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将其确认为其他收益。要求:判断甲公司2×19年12月20日收到销售B产品的财政补贴资金时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编制正确的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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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05/05 20:55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作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对价确认收入。
正确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60
贷:库存商品260
借:银行存款30
贷:应收账款30
2022 05/0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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