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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现请就下列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何时确认收入? (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如何确认转让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现金补价的应如何处理?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05/05 20:46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2022 05/0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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