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影旅行社系组团社,7月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① 5日,组织编号为0703的旅游团本月10日至17日去北京旅游,陆续收取30人旅游
费,每人6000元,共计180 000元,存入银行。
② 7日,0703号旅游团中共有2人因故要求退团,按合同规定扣除其预付旅费10%的
手续费后,以现金形式退还其剩余的款项。
③ 17日,0703号旅游团返回,确认已实现的经营业务收入。
④ 22日,组织境外旅游者7月28日至8月2日去云南旅游,旅游团编号为0720,共收
取20人旅游费,每人1 500美元,共计3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的中间价为6.74。
⑤ 31日,按提供劳务与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0720号旅游团已实现的经营业
务收入,当日美元汇率的中间价为6.75。
(2)辉煌旅行社为0703号旅游团接团社。7月17日,辉煌旅行社结束接待光影旅行
社0703号旅游团,将旅客送离北京,并向光影旅行社报送了“旅游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
单”,共计金额127200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2 05/04 16:06
你好,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2022 05/0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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