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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本年7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6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360元。(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200元。(3)销售M型洗衣机1000台,含增值税销售单价为4520元/台;另收取优质费293800元、包装物租金103960元。(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M型洗衣机50台,旧洗衣机含增值税作价180.8元台。(5)向优秀职工发放M型洗衣机10台,M型洗衣机的生产成本为1755元/台。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42000元,A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7月符合抵扣规定.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应纳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4 11:20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销项税额=(1060*4520+293800+10396+)/1.13*0.13 进项税额=26000+360+ 留底税=42000 应纳税=销项-进项-留抵
2022 05/05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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