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 18 400 元。
(2)3 月转让其 2013 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 230 万元,不含增值税,转让过程中支付可在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 13.8 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 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 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
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9月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收入 30 000 元。将其中的10 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贫困地区。表工其十学二年级,改先生和妻子的首套住房贷款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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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2 05/01 11:07
(1)3~12月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3500)× 20%-555]×10=4250(元)
(2)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100-13.8-3)×20%=22.64(万元)= 226400(元)
(3)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公益捐赠扣除限额=30000 × 30%= 9000(元)
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5)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0000×(1-20%)×20%=9600(元)
(6)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600-7800=1800(元)
2022 05/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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