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底退税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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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2 04/29 10:30
一、收到留抵退税账务处理
申报表填写: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两个时点:一是收到准予退税文书当期;二是办理申报时,即次月申报期申报时。
两项处理:一是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即账务处理;二是填写附列资料(二)22栏。
目前常见的账务处理方式,
其一: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核算内容。
财会[2016]22号规定,“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2、加计抵减的计算基数是可抵扣进项税额,留抵退税不影响加计抵减计算基数。
计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容易造成加计抵减的计算或比对错误。
3、容易混淆了不得抵扣、兼营简易或免税项目的进项转出。
其二: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不属于“进项税额”专栏核算内容。
财会[2016]22号规定,“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一般来说,“进项税额”专栏不应有贷方发生额。
3、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体现在第一个时点(即:收到准予退税文书当期)冲减期末留抵税额的处理。
其三:
计算应退留抵税额时
借: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收到实际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1、体现了第一个时点冲减期末留抵税额的处理。
2、新增科目未见相关文件明确。
建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增设“留抵退税”专栏。
2022 04/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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