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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丙企业是一个药酒生产企业,过去一直从丁酒厂购进粮食白酒作为原料用于生产药酒。2020年丙企业从丁酒厂购进白酒200吨,不含税售价为4元/斤。2020年丙企业销售药酒15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假设丙企业以白子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如何筹划才能减轻企业消费税税负?如果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则合并前和合并后消费税负担情况如何?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8 21:41
张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合并前丁消费税=200*1000*2*0.5+4*200*1000*2*20%=520000丙消费税=2000000*10%=200000一共交消费税520000+20000=720000合并后消费税2000000*10%=200000二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交消费税后面销售25个亿,也是一样的,全并交税,只交一次消费税
2022 04/2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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