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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0、某食用油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2020年11月该食用油厂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大豆用来生产植物油,收购金额35万元。当月销售植物油,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成本80万元。已知该食用油厂农产品耗用率为60%。食用油厂按成本法核定农产品生产货物销售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食用油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2 04/28 10:43
小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0*60%*9%/(1+9%)=3.96.销项税额=200*9%=18,应缴纳的增值税=18-3.96=14.04
2022 04/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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