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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羽毛球馆(一般纳税人)既销售羽毛球相关器械,又提供羽毛球场地及器械供羽毛球爱好者活动。某月,该球馆从体育器械公司购进羽毛球及相关器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款为13万元。当月,该批器械的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400万元;另外40%用于羽毛球爱好者的活动,取得含税收入500万元。该场馆的文化体育服务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对进项税额进行了分别核算。请计算该场馆的应纳增值税额,并提出降低税负的方案。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7 19:34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应该交的增值税为400*13%%-100*3%-13/500*400=44.6 你这可以考虑经营活动更为主要是提供体育服务,提供体育服务收取了服务费500,同时为服务配备了100的体育器材。 这样的话,你就 是按 500*6%或500*3%交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
2022 04/2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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