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相关事项如下:
(1)2019年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其他事项段说明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
(2)出具审计报告之前,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研发费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列示的研发费用存在重大不一致,提请甲公司管理层修改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管理层同意更正,未再关注。
(3)在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工作后,A注册会计师收到一份期后事项的相关资料,核对后直接将其归入审计档案,并记录了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信息。
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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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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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04/26 17:28
(1)不恰当。还应当在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段中说明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的类型(如果是非无保留意见,还应当说明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前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
(2)不恰当。因管理层同意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更正已经完成。
(3)不恰当。对于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还应记录复核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理由。
2022 04/2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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