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产品,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计划单价1.9元。2013年4月初A材料结存500公斤,材料成本差异为超支100元
(1)4月3日,向大地公司购入A材料4000公斤,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买价8000元,增值税136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2)4月5日,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3500公斤。(3)4月10日,向长虹公司购入B材料2000公斤,
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买价4000元,增值税680元,取得的运费中注明运费200元,其他杂费100元,款项上月已经预付,材料尚未运到。
(4)4月18日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2500公斤
(5)4月20日本月10日向长虹公司购入的B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
(6)4月30日结转发出A材料成本差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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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2 04/26 08:37
借材料采购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360
贷银行存款9360
借原材料1.9*4000=7600
材料成本差异400
贷材料采购8000
借生产成本3500*1.9=6650
贷原材料6650
借材料采购4000+200+100=4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680
贷预付账款4980
借生产成本2500*1.9=4750
贷原材料4750
借原材料2000*1.9=3800
材料成本差异500
贷材料采购4300
差异率=(100+400+500)/(500*1.9+7600+3800)=0.080971659919
发出材料负担的差异=(6650+4750)*0.081=923.4
借生产成本923.4
贷材料成本差异923.4
2022 04/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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