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摩托车厂(一般纳税人)与乙经销商(一般纳税人)签订了销售协议。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起,乙经销商从甲摩托车厂手中购进摩托车并平价对外销售。双方按照协议价格结算收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底,双方进行返利结算:在2021年度,乙经销商平价销售摩托车厂100辆以上的,给予每辆300元的返利款;销售摩托车厂200辆以上的,给予每辆500元的返利款。年末,根据乙经销商的销售情况,甲摩托车厂确认乙经销商返利金额为203400元。2021年12月末,甲摩托车厂向乙经销商转账支付返利款2034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在该平销返利行为中,应如何开具发票?2.双方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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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3 14:05
你好
1.平销返利中,甲公司开出返利金额的红字发票.2.甲的增值税申报收入减少203400.乙的购进进项税减少203400*13%
2022 04/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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