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业务:
(1)零售纯金首饰取得销售额100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销售额80000元,零售金基镶嵌首饰取得销售额5000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销售额30000元。
(2)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零售纯金项链,实际收取价款350000元,零售价为450000元,收回的旧首饰价值100000元。
(3)将一批新的金手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手链耗用黄金600克,不含税购进价为300元/克,无同类首饰价格。
相关资料: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10%。成本利润率6%。
1、零售业务(1)应缴纳消费税()元。
A.6637.17
B.7964.60
C.10176.99
D.11504.42
2、以旧换新方式零售的纯金项链应缴纳消费税()元
A.15486.73
B.17500
C.19911.50
D.22500
3、将新金手链奖励给优秀员工应缴纳消费税()元
A.9000
B.9473.68
C.9540
D.10042.11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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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2 04/22 17:59
同学你好,1.金银珠宝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交,玉石、镀金首饰在生产销售环节交,(100000+50000)/(1+13%)*5%=6637.17,选择A。2.以旧换新应该以实际收到的缴纳税,350000/(1+13%)*5%=15486.73,选择A。3.无同类价,组价计算,300*600*(1+6%)/(1-5%)*5%=10042.11,选D。
2022 04/2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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