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做股权转让,转让前一个股东是占股3%,个人,未实缴,一个是占股67%,个人,已缴纳32万,一个是占股30%,公司入股的,已全额实缴,总实收资本是100万,转让后是三个股东凑出10%转让给新来的股东,实收资本还是100万,新加入的股东投资40万,占股10%,分录借:银行存款40,贷:实收资本10,资本公积30,假如那个已全额实缴的股东(转让前30)转让3%,那就前面已做的实收资本转回3%的金额,借:实收资本3万,贷:银行存款3万,这样对不对,是这样理解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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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04/21 22:04
同学你好,可以这样理解的。也可以,借,实收资本,3万元,资本公积,0.9万元,贷,银行存款,3.9万元。
2022 04/22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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