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156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407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
(4)直接销售部分外购已税烟丝,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6.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04/19 14:49
销售应交消费税是4407/1.13*56%+1500*150/10000+56.5/1.13*30%=2221.5
可以抵减消费税400*30%=120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2221.5-120=2101.50
2022 04/19 15:0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