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在2022年1月27日支付过渡费时由于资金短缺,于是向承接我公司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了40万元来支付过渡费,公司与2022年2月8日已将借款还清。现在老板要财务支付2万元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某人。因为是这个人找人借款将款项打到他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再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入我公司来支付过渡费。现是要用提现方式来支付2万元给个人。请问一下这提现付给个人是打领条好呢?还是收条好?备注写什么最好?对方要提供什么给我公司?这样操作违不违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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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4/16 08:53
让他们给公司开票,要不然不能入账
2022 04/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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