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是,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格,减支付相关税费。没有考虑房屋原值的。答案是房价过低,可以核定征收。是这样的吗?那再次转让,如果转让价过低,也可以核定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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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2 04/14 10:49
你好!是的。税务局是可以给核定的
2022 04/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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