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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国公民马某工作所在城市为非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有120万人口,2021年1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之后的工资8000元,马某还负担2名子女(八年级)的教育费用,由于没有自有住房而租房每月需支付2000元租金。取得上年年终奖30000元,假定选择对年终奖单独计税,则马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对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马某选择在单位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2000-1100=-100(元)<0,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30000/12=2500(元),确定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900(元),1100怎么来的?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2 04/12 21:30
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
同学你好,稍等下,晚点为您答疑
2022 04/12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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