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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2014年3月1日向Z公司销售批产品,货款为15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8:01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2 04/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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