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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2019年3月发生以下进出口经营业务: (1)出口一批货物,成交价108万元,运至出境口岸的运费20万元,保险费3万元,外方支付包装材料费5万元。出关后,发现有25件质量严重缺陷,出口方同意补换,并另行发货,离岸价8万元,运至出境口岸运费0.6万元,保险费0.2万元;但25件缺陷货物未退还。 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15%。 (2)海运进口设备一套,境外成交价300万美元(汇率:1:6.2),支付境外经纪人费用22万美元,运至入境口岸运费35万美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支付包装材料0.9万美元,该设备进口在开具关税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25日才缴纳税款。该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20%。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以及滞纳金。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3:15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参考答案: (1)出口货物的完税价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应包括境内输出地点前的相关费用,但不含关税,故该货物出口关税: (108+20+3+5)÷(1+15%)×15%=17.74(万元) 因质量问题补换商品,因为原质量缺陷货物未退关入境,故替换商品照征出口关税,替换商品应征出口关税: (8+0.6+0.2)÷(1+15%)×15%=1.15(万元) (2)保险费无法确定时,按(货价+运费)×3‰计算保险费: 关税完税价格=(300+22+35+09)×6.2×(1+3‰)=2225.64(万元) 应纳进口关税=2225.64×20%=445.13(万元) 应缴关税滞纳金=445.13×0.5%×(25-15)=2.23(万元)
2022 04/1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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