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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洗衣机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乙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用零部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委托丙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输该批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2)销售X型洗衣机一批,该批洗衣机销售额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3)销售Y型洗衣机一批,该批洗衣机销售额为5.65万元(含增值税)。(4)将一批新试制的Z型洗衣机赠送客户,该型号洗衣机尚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该批洗衣机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已知: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月抵扣。试计算甲企业2019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0:09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销项税额=20*0.13+5.65/1.13*0.13+30*1.1*0.13 进项税额=10*0.13+2*0.09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22 04/1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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