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去年按60%退过增量留抵税了,现在税局又通知可以再退增量留抵税,第二次退税的进项构成比例是从上次退税后的时间起算,还是从19年4月起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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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2 04/09 18:59
您好。 进项构成比例定义来看,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所以从19年4月起算。
2022 04/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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