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 1月4日,将以900000元购入、预计使用年限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的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5年,每年收取使用费80 000元(不含税)。
注: 出租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6%。
要求:
(1)取得租金分录;(2)摊销商标权成本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2 04/09 12:27
你好
(1)取得租金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摊销商标权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累计摊销
2022 04/09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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