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年9月20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
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
,增值税税额为48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
商品成本为2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至当年
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编制在编制2×14年合并工作底稿中与内部存货
交易相关的抵消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2 04/07 09:10
你好,这个题目是不是不全哦
2022 04/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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