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在 2020年2月28日中止了甲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考虑到该业务可能重新启动,A注册会计师未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2) 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乙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日的次日收到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确认金额无误后将其归人审计工作底稿,为删除记录替代程序的原审计工作底稿。
(3) A注册会计师在丁公司 2019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收到管理层寄回的书面声明原件,与已归档的传真件该对一致后,直接将其归人审计档案。
(5) A注册会计师获取了丁公司 2019年度报告的最终版本,阅读和考虑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后,通过在年度报告封面上注明“已阅读”作为已执行工作的记录。
要求:针对上述(1)至(5)项,逐项指出 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下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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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2 04/06 10:16
(1)不恰当。应在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归档/业务中止也应归档。
(2)不恰当,已经被替代的底稿应该进行替换
(3)恰当。
(5)不恰当,仅仅阅读不能作为已经执行审计程序。还需要考虑其他审计程序
2022 04/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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