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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甲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300元,本年11月留抵税额为4000元。本年12月情况如下:(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1000辆自行车,该批车全发出,百货大楼当月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不含税价格8%的现金折扣。该批自行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自行车厂转移给当地百货大楼。(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自行车(款项未收),并支付运输单位运费9810元(含税)收到的增值税用发票。该批自行车已经发出,且在发出时,其控制权由甲自行车厂转移给外地特约经销点。(3)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甲自行车厂没收包装物押金,表明该包装物的控制权由甲自行车转移给客户。(4)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200000元。(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价税合计10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经过了认证。要求:(1)计算甲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甲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3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2 13:0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 9810/1.09*0.09+200000*0.13+100000/1.03*0.03=29722.62
2022 04/0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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