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188号的丽诗雅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15%)注:纳税人识别号为:36220051830000,纳税人编码:10051;联系电话:021-68550168。该公司2010年3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将A系列化妆品1000瓶销售给南昌特约经销商,取得每瓶不含增值税价格200元/瓶。2、销售化妆品B300瓶给江苏某大商场,每瓶含税价351元,另发生包装费、运输装卸费等600元。·3、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B系列化妆品投资某企业,约定按B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4、将香水10瓶用于赠送客户,该香水销售价格为280元/瓶。5、将C化妆品用于无偿赞助给正在举办的上海市形象小姐选拔赛,但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可确定其生产成本为15000元。核定成本利润率为5%。6、将A化妆品6000盒与外购的玩偶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360元,玩偶成本为35元/只。求应纳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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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1 17:3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4/0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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