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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5.某日化厂(一般纳税人)XX年3月将自产的A化妆品28000瓶和B化妆品9500瓶用于生产二合一洗发香波C化妆品,3月份对外销售的A化妆品35700瓶,不含税单价15元,销售B化妆品47900瓶,不含税单价18元,销售C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796000元,月末盘点时发现库存洗发水丢失280瓶。已知: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4:52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自产原材料+丢失原材料数量×单价)×税率,根据该公式,根据上述情况: 1. A化妆品的纳税额:(35700×15-28000×15+280×15)×15%=2250元 2. B化妆品的纳税额:(47900×18-9500×18+280×18)×15%=5640元 3. C化妆品的纳税额:(796000)×15%=119400元 因此,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总金额为:2250+5640+119400=176190元。 拓展知识:消费税一般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服务提供额计算,其税率一般在3%-30%左右,具体税率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定。消费税主要用于财政筹款,是国家征收的主要税收之一。
2023 01/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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