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5 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45 000元。支付由受托加工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5610元、消费税12 000元。委托加工的B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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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2 03/29 10:34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 03/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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