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 我想问下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这项 父母生病 子女可不可以填报啊?还是只有配偶或者本人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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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03/26 11:09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2022 03/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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