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不清晰,对复合计征的不知道如何应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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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3/22 19:31
你好,由于无偿赠送客户的粮食白酒,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需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从量税额=0.2×2000×0.5=200(元),从价税额=[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2022 03/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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