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请问购买方为何无需填写蓝字信息呢,那怎么知道是需要冲哪张发票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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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2 03/22 14:50
同学你好,
1、发票认证了,需要销售方提供信息表。
2、信息表填写的冲减发票的相关信息。
2022 03/2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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