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2月1日向乙企业购入-批原材料,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货款及税款共226万元,原定4个月后付清,甲企业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双方于2X20年7月19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企业以其所生产的-批商品偿还此项债务。该批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市价为18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2X20年7月30日支付3000元的运费将该批商品交付给乙企业,乙企业将其作为原材料核算。其他相关税费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完成甲、乙企业2X20年7月30日的相关账务处理。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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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17 10:03
甲企业
借应付账款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3.4
其他收益22.6
2022 03/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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