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2月1日向乙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货款及税款共226万元,原定4个月后付清,甲企业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双方于2×20年7月19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企业以其所生产的一批商品偿还此项债务。该批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市价为18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2×20年7月30日支付3000元的运费将该批商品交付给乙企业,乙企业将其作为原材料核算。其他相关税费略。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完成甲、乙企业2×20年7月30日的相关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2 03/17 09:4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2 03/17 09:4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