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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2×100/(1130/1.13+100)=1.09(万元),应纳税额=1130/1.13×13%-(12-1.09)=119.09(万元)。 这个(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是不是写错了?只要乘以免征的?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2 03/12 15:52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没有写错啊 因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所以都需要计算啊
2022 03/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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