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民事法律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例如:甲13岁跟某房地产公司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这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有待法定代理人丙追认。在法定代理人丙追认此合同之前,这个房地产公司有撤销这个合同的权利。 这个理解对不对? 其次,这个善意相对人有什么界限区分吗?如何为善意相对人?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2 03/05 22:39
媛媛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学员你好,请稍等哦
2022 03/05 22:55
4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