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同时经营个体户A和B,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和50万,A已预交个税107250元 B已预交个税54750元,假设无其它纳税调整,张某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补多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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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2 02/26 12:42
你好,(100万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1000000×35%-65500)×(1-50%)=142250
,张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7250+ 54750-142250=19750元。
2022 02/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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