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重要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一旦数额较大须按4.5%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4年的数据。不要转微信,支付宝,请转卡上[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通告下来,个人不能用于收款嘛?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02/15 09:26
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恩恩,是的
2022 02/15 09:27
1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