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香水精生产香水,3月份生产销售香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公司3月初库存香水精10万元,3月购进香水精100万元,3月底库存香水精20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100×30%-(10+100-20)×30%购进的环节缴纳一次消费税,出售的时候再算一次消费税,那当月不应该是两个消费税相加吗,为什么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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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17 03/13 09:09
增值税在购进环节可以抵扣,消费税也可以?
2017 03/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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