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日,从北京市博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人01*材料800千克,单价75元;02*材料600千克,单价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14400元,合计104400元。此外,该批材料的运费为18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材料买价分配)。款项尚未支付。
9.16日,上述材料验收入库。
老师 我想问一下在途物资01材料不是6000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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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2/10 11:22
同学你好
对的
是六万
2022 02/1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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