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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的D选项。由合同引起的纠纷不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嘛。合同纠纷同时也属于特殊管辖D选项为什么不选呢?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2 02/04 16:22
小时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CISA
被告住所地不是特别管辖。 特别管辖,又称“特殊地域管辖”。是指地域管辖的一种。以诉讼标的或标的物为标准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一般适用于种类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在中国,特别管辖有:(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铁路、公路、水上运输中发行的诉讼,由负责査处该项纠纷的管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航空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航空事故追索损害赠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航空器最初降落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追索损害赔偿的诉讼,由受害船舶最初到达地、加害船舶扣留地或者加害船舶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 02/0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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