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某商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零售货物取得收入128000元;向受灾地区捐赠部分外购商品,该批商品为数月前从关联企业以成本价购入,买价为4000元,市场零售价为4800元;向职工发放部分外购商品作为节日礼品,市场含税售价为3500元;销售已使用过2年的冰箱一台,取得含税收入800元,未放弃减税优惠。该商超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则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3883.5
B、3743.69
C、3891.26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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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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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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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2 01/29 15:21
你好!
零售收入12万元,那增值税是128000/1.03×3%
公益性捐赠的是免增值税的,
发给职工的视同销售3500/(1+3%)*3%
冰柜的是800/(1+3%)*2%
2022 01/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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