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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这道股份支付的题目 疑问一: 我的理解是:股票期权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该用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5元(计量管理费用时始终使用),所以“重新定价当天原授予的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元”属于无关条件,“重新定价后的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3元”属于不利修改,不考虑,应该仍用变更前的5元计算 为什么我的理解是错的呢 疑问二:题干中说“甲公司管理层选择减少期权的行权价格”,答案中说“行权价不变”(划红线部分),这不是矛盾吗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2 01/28 15:17
少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1、 有利调整。因为行权价被重新调整了。原来授予日公允价值5,企业用来计算等待期成本费用,金额并没有变少。现在由于行权价调低,等于多送职工2元,是企业比较亏,如果不调整行权价那么不会产生2元的补偿。 2、 授予日期权公允价值=5=授予日股价-原行权价,假设为10-5=5 重新定价时,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假设跌到6元,那么原期权的公允价值为6-5=1元,所以企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假设调低为3元,那么重新定价后期权公允价值=6-3=3元,比原来的高出2元。 我个人认为这里的描述有点问题,应该是股票的公允价值不变,但行权价变了,所以期权的公允价值增加了2元
2022 01/28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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