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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问一下这公式哪里考虑了纳税调整?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2 01/23 20:04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参考一下列子 税法认可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会计利润对应的是会计所得税额,即未作纳税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后得出的。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通常采用的是间接法:即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在法定弥补年限内) 你所说的永久性差异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可以找到,都是固定的指标;而对于暂时性差异而言,在现实中,常用到的就是职工教育经费超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的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2022 01/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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