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16日向海岛物资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2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商品已发出,货款未收到。6月26日因商品质量问题,经协商给予对方5%折让,同时收到货款。要求做出相关业务处理
1.5月16日销售b产品时
2.6月26日发生销售折让时
3.6月26日收回货款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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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2 01/08 09:37
你好
1.5月16日销售b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2000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
2.6月26日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5%,贷:应收账款20000*1.17*5%
3.6月26日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20000*1.17—20000*1.17*5%,贷:应收账款 20000*1.17—20000*1.17*5%
2022 01/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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