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2 600×20%=52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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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2 01/04 21:36
你好,请问是什么业务呢
2022 01/0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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